4月26日,湖南省政府官網發(fā)布省委省政府《關于表彰2012屆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鎮(zhèn)、文明行業(yè)、文明單位、文明標兵單位的決定》,授予衡陽、婁底、臨湘、汨羅和吉首5個城市“文明城市”稱號。此外,岳麓區(qū)等4個城區(qū),攸縣等6個縣城被評為“文明城區(qū)(縣城)”。同時,授予長沙市血液中心等383個單位“文明單位”稱號。
來源:紅網-瀟湘晨報
作者:譚旭燕
編輯:彭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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