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孫科(1891~1973),字哲生,廣東中山人,孫中山之子。民國25年(1936)11月15日,登游南岳,時任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。
人物生平
1895年,孫科隨祖母移居美國夏威夷的檀香山,檀香山中學畢業(yè),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文學士,哥倫比亞大學碩士,哥倫比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。
1907年在檀香山加入同盟會,1910年參入《自由新報》編輯工作。1917年回中國,在廣州擔任大元帥府秘書。1918年到1920年擔任非常國會參議院秘書兼廣州時報編輯。1921年任廣州市長兼治河督辦,后任廣州市首任市長。
1923年2月再任廣州市長。10月參與中國國民黨改組,獲指定為國民黨臨時中央執(zhí)行委員會委員,負責起草黨綱章程。1924年主持國民黨廣州特別黨部,6月與黃季陸合作提出《彈劾共產(chǎn)黨案》。
1925年7月國民政府在廣州開府,任政府委員。1926年1月任國民黨中央執(zhí)行委員。5月第三次就任廣州市長。1927年3月任國民黨常務委員與國民政府常務委員。7月隨汪兆銘清共。
1928年1月與胡漢民與伍朝樞赴英德等地考察,起草《中國國民黨訓政大綱》,協(xié)助制定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》。10月任鐵道部長與考試院副院長。
1929年,孫科親領籌辦總理故鄉(xiāng)紀念學校一所(即今日的中山紀念中學)之責。
1931年改任行政院長,因財政危機旋即辭職。同年5月,汪精衛(wèi)、孫科等人,在廣州成立了一個廣州國民政府,和蔣介石的南京政府相對抗。由于孫科上臺后,政府財政無比困難,不到1個月便辭職了。孫科呼吁從速實施憲政。
1932年改任立法院長,曾鼓吹實行立憲制度,但遭蔣介石冷遇。其間連任國民黨中央執(zhí)行委員。1936年“中蘇文化協(xié)會”成立,出任首屆會長。1938年奉派中國政府代表及蔣介石特使與蘇聯(lián)談判,簽訂《中蘇互不侵犯條約》和《中蘇商務條約》,爭取蘇聯(lián)援助中國抗日戰(zhàn)爭。
1944年11月,孫科在《紐約時報》撰文,暢談他長期以來對在中國實現(xiàn)英美民主制度的理想。1945年出任國民政府副主席兼立法院長,國民黨中常委。
1946年1月代表國民黨與中國共產(chǎn)黨協(xié)商,然后跟隨蔣介石進攻共產(chǎn)黨占領區(qū)。1946年下半年,隨著國內政治環(huán)境的急劇變化,孫科從自己原來的立場全面后退,停止革新宣傳,轉而支持蔣介石的政策。
1947年并任國民政府副主席。1948年與李宗仁競選副總統(tǒng)落選,后再度出任行政院長。1948年11月,獲蔣任為行政院長。
蔣介石于1949年1月下臺,由李宗仁代任總統(tǒng)。孫科以南京不穩(wěn),將行政院遷往廣州,一度令李宗仁政府無法運作,亦無法與共產(chǎn)黨和談。孫科亦是中共在1948年開列首43名國民黨“戰(zhàn)犯”之一。
1949年辭職赴臺。1951年赴法國。1952年移居美國,擔任“中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會”董事長。
1954年夏,因次子孫治強從香港舉家遷居美國加利福尼亞州,孫科遂遷居與次子同住。
1965年由美國至臺灣,任中華民國總統(tǒng)府高級咨議、考試院院長,1967年出任東吳大學董事長。
1973年因心臟病病逝于臺北。終年82歲。
來源:南岳新聞網(wǎng)
編輯:彭俊